社会建构主义 Social constructionism
社会建构主义是由20世纪著名的思想家米歇尔·福柯在其《性史》第一卷中提出的。
社会建构主义认为,性并不是一种独立于外界条件的观念,而是文化建构的结果,而这种建构会随着时代和社会的改变而不同。福柯认为,我们现在所说的同性恋和异性恋,只是在近代才被建构起来的概念。
社会建构主义相信,之所以会有同性恋和异性恋之分,是被历史和文化创造出来的,而不是由生理和心理上的自然属性决定的。19世纪,同性恋这个群体,在文化及环境的影响下,被创造而“变成”了一种人。从根本上来说,社会建构倾向于同性恋后天说和境遇说,即倾向于认为同性恋是受环境的影响而产生的。